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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生征兵工作通知(2018年)
作者: 时间:2018-05-18 点击数:

关于在全校开展2018年夏秋季征兵的通知

各部门、单位、学院:

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高校征兵工作会议精神,圆满完成今年的征兵任务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大学生应征入伍条件:

1、年龄条件:

男青年: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(1996年1月1日-2001年12月31日),本科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。

女青年: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17至22周岁(1996年1月1日-2001年12月31日)。

2、身体基本条件:

身高:男性160cm以上,女性158cm以上。

体重:标准体重=(身高-110) kg。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%,不低于标准体重15%,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%,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%。

视力: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.6,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.5。

具体身体条件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》和有关规定。

3、政治条件:符合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要求和有关规定。

二、网上报名

有参军意愿的同学不论学历、身份,一律需在全国征兵网上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,并到含浦校区南大门(必发7790电子集团征兵站)备案。(“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://www.gfbzb.gov.cn/”,预征对象登录的信息8月5日前可自行修改,8月5日后该网站将关闭,网上报名工作结束,女生网上报名时间暂未确定。)

三、征兵流程:

男生应征:今年高校征兵工作在学生离校前要完成体检政审和预定兵工作。具体按网上登记、初审初检、体检政考、走访调查、预定新兵、张榜公示、批准入伍等7个步骤实施。

女生应征:由长沙市征兵办统一组织,体检、政审各项事宜长沙市征兵办会根据应征女生在网上填报的信息,通知其本人。具体按网上登记、初审初检、体检考评、政治考核、预定新兵、批准入伍等6个步骤实施。

四、优惠政策

高等学校学生(含应届高校毕业生)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,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、优先体检政审、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惠政策外,还享有下列优惠政策:

1、考试升学加分。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、在校生和新生,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,初试总分加10分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,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(初试)攻读硕士研究生。

2、设立“退役大学生士兵”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。从2015年起,根据实际需求,每年安排5000人以内的专项计划,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,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。

3、放宽退役大学生复学转专业限制。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,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,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。

4、政法干警招录。长沙市招录政法干警时,安排不低于总名额的20%面向退役士兵招录。

5、国家资助学费。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,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。国家给予本(专)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的学费补偿、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。

6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。从长沙市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可获得两年共30000元家庭优待金。

7、对入伍大学生予以奖励。长沙市对从本市应征入伍的大学生,发放1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金。学校另给予应征地为本校的入伍学生每人1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。

8、艰苦地区奖励。对从长沙市应征到新疆、西藏等艰苦地区服役(含高原条件兵)的义务兵家庭给予“进疆进藏”一次性奖励20000元。

9、对入伍大学生给予差旅费补助。长沙市对从本市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给予差旅费补助:

①户籍是外省的学生补助3000元。

②户籍是湖南省内、长沙市以外的学生补助2000元。

③户籍是长沙市的学生补助500元。

五、几点要求:

1、各学院5月份要组织每个班级开展一次主题党团活动,给每一位毕业生和在校生发一条征兵短信、QQ或微信信息。

2、宣传部要利用报刊、校园广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,讲清相关政策,最大程度激发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激情。

3、改进任务分配,强化目标牵引。从2017年开始,省征兵办把大学生征集任务直接下达到各高校,征兵工作结束后,对各高校完成大学生征兵任务情况进行拉榜排名,奖优罚劣。学校根据省征兵办下达的指标,按照各学院男生资源分布情况,将任务下达到各二级学院。征兵工作结束后,学校对于超额完成指标的学院,按每超额1人给予1000元的标准,奖励给各学院学生科(2017年的奖励费已兑现发放);对于未能完成任务的学院给予通报批评,任务分配如下:

学院

分配任务数(人)

备注

湘杏学院

10

省征兵办直接下达的任务

中医学院

3

按湘征【2018】号通知要求分配任务(按在校男生人数的3‰核算指标)。每超额1人给予相应奖励。

医学院

3

药学院

2

中西医结合学院

2

针灸推拿学院

2

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

1

人文与管理学院

1

护理学院

1

未完成任务不通报,完成1人不奖励,完成2人或以上,每超额1人给予相应奖励。

研究生院

1

4、搞好服务保障。教务处要及时为入伍学生提供保留入学资格、学籍管理等方面的服务;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做好学费补偿和助学代偿等相关工作,为入伍学生解除后顾之忧。

应征报名咨询电话:0731-88458019

必发7790电子集团人民武装部

2018年5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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